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饶平县博物馆入藏标准和程序

一、入藏标准

1、具有历史、艺术和科学价值的考古出土物;
2、具有历史、艺术和科学价值的石刻、雕塑、壁画及古建筑构件等;
3、各历史时期具有历史、艺术价值的珍贵艺术品、工艺美术品,尤其是与本地域相关的艺术家作品;

4、具有历史、艺术、科学价值的手稿与图书、影像、文献资料等;
5、与本地区相关的重大历史事件、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的实物及文献、影像资料,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、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代现代重要实物;

6、反映各时代、各民族社会制度、社会生产、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,某种具有鲜明特点的文化传承或技艺的重要具化物、固化物或音视频资料;
7、当代具有特殊意义的代表性物品、能反映和代表当代徐州经济、社会、文化等各方面发展与历程的重要见证物;
8、具有地域特色的民俗学、民族学、宗教学、文献资料;
9、能反映本地区各时期自然环境演进的重要动植物、微生物、矿物标本。

 

二、入藏程序

1、由博物馆文物鉴定工作小组对拟收藏的物品进行鉴定,确定物品收藏价值,出具物品收藏鉴定意见,向馆长报告;

2、馆长根据鉴定意见作出物品收藏决定,并对所收藏物品的件数、价格和相关问题作出批示;

3、完成征集手续的藏品交由馆藏文物保管员入库收藏。并按章办理好藏品入库手续。

 

饶平县博物馆

2017年6月1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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